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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化十项措施确保建筑业一季度实现“开门红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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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十项措施

确保建筑业一季度实现“开门红”的通知


吉建管〔2022〕1号


各市(州)建委(住房城乡建设局),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,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,中韩(长春)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,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,各县(市、区)住房城乡建设局:

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全省“两会”安排部署,全面实施“一主六双”高质量发展战略,紧扣“两确保一率先”目标,在去年高增长的基础上,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、大宗商品涨价、能耗“双控”、疫情反复、不确定性增加等实际困难,努力实现建筑业一季度“开门红”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1. 开通提前服务“直通车”

指导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建立拟建设项目台账,采取专班推进方式,提前对接项目建设单位,超前为建设单位提供勘察设计、招标投标、施工图联合审查、施工许可办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“直通车”,点对点地指导建设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。

2. 强化“并联审批”促开工

对前期工作准备充分,规划手续完备,已确定施工企业、施工图审查合格,且对建设资金落实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、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等已做出承诺的,实行“并联审批”,当日同步办理施工许可、质量报监、安全报监手续,在做好疫情防控,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,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。

3. 开展“企业服务月”活动

从2022年2月下旬至3月下旬,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开展“企业服务月”活动。各级住建部门采取“请上来、沉下去”的方式,通过召开座谈、交流、推介、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。省级层面组织标准政策宣贯培训会1次,调研走访座谈省级重点企业、出省骨干企业、入吉大型企业10户,每月设置“厅长接待日”,直接问诊企业,了解需求,听取意见,解决问题,促进发展。

4. 建立分级帮扶机制

建立分级帮扶企业名录,省厅帮扶省级重点企业100户,市(州)帮扶市级重点企业200户,县(市)帮扶县级重点企业300户。建立帮扶企业联系人制度,强化日常联系服务,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,按月调度项目承揽、产值完成等情况。有针对性地在资质审批、招标投标、创优争先、信用评价、科技创新、技能培训、项目承揽等方面给予支持,着力培育本省建筑业企业发展。

5. 积极支持联合体投标

指导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搭建交流对接平台,对本省企业单独承揽确有困难的大型项目,鼓励本省骨干企业与中直、省外大型企业,通过联合体投标、战略合作等方式,参与轨道交通、高速公路、电力及大型、标志性房屋建筑工程建设。发包单位不得设置禁止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条件。

6. 推动金融信贷创新

建立政银企协调对接机制,帮助企业解决承包工程中的融资需求。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新的信贷产品,允许本省建筑业企业在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以中标通知、合同、施工许可证等材料为抵押物,向银行申请贷款,缓解资金压力。省级组织1次银企对接交流说明会。

7. 激励企业“走出去”发展

鼓励市(州)政府对产值贡献较大、外向度领先和税收较高的企业,实施奖励激励措施。强化出省施工联络服务,对需要省住建厅出具的相关出省证明文件当日办结。建立出省施工企业名录和微信群,实时收集出省企业遇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帮助出省企业解决市场开拓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,支持更多企业抱团“走出去”发展。

8. 提升入吉企业本地化率

鼓励各市(州)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土地、融资、财政奖励等扶持政策,吸引入吉企业在我省设立子公司本地化经营。指导长春市发挥二级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的政策优势,争取2-3家央企或外省优质企业设立子公司。

9. 协调联动应统尽统

各级住建部门与统计部门建立月会商机制,配合统计部门,跟踪新资质的建筑业企业,超前研究,提前介入,积极为建筑业企业提供统计指导和业务培训,为建筑业企业入库入统做好服务,配合统计部门做到应统尽统。

10. 实时跟踪定期调度

指导督促各地住建部门积极与本级大项目中心对接,建立拟建、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两个项目清单台账,安排专人跟踪,按月逐个项目调度进展情况。特别是紧盯冬季不停工的291个项目,在保证质量安全的情况下,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,及时入库入统。

各地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大局意识,增强做好建筑业一季度“开门红”工作的责任感、使命感、紧迫感,迎难而上,敢于担当,积极主动,务实作为,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,早谋划、早动手、早开工,为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。对在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、新情况,及时向省住建厅设置的咨询、帮扶、解困电话反馈。


解困电话:0431-82752559。

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
2022年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