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《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》,决定自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,在南宁市、柳州市、桂林市、北海市、玉林市实施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试点,为全区、全国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。
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《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》,决定自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,在南宁市、柳州市、桂林市、北海市、玉林市实施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试点,为全区、全国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。